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糕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178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7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70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2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10批次、蜂产品20批次、水果制品3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铜川市印台区奕萱萱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计量称重槽子糕,脱氢乙酸检出值为 0.8g /kg,标准值为≤ 0.5g /k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安康市汉滨区金州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 100克 /块水晶饼(苏式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17.1mg/g,标准值为≤5mg/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陕西海鋈皇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康状元牌350ml/瓶无汽苏打水饮料,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 0.0565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西影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杨凌环球园艺有限公司(委托方:西安奇异果语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48ml/瓶鲜榨芒果汁,纳他霉素检出值为 0.026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陕西紫阳春富硒茶业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紫阳春牌 100g /袋紫阳红茶,草甘膦检出值为4.86mg/kg,标准值为≤1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咸阳、铜川、安康、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咸阳、铜川、安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8年 1月 24日前 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11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