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山东省食药监局消息,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44期抽检信息,通报了36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饮用水有26批次,占不合格食品的七成多,主要为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耗氧量、亚硝酸盐等不合格。
不合格饮用水分别为:日照市亿家乐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日照浩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水泉饮用水;莒县中泉山泉饮用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莒县福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莒县润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莒峰山泉饮用水;莒县浮来涌泉饮用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单县浮龙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浮龙山泉纯净水;淄博裕康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计);寿光市宏益祥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昌乐县丹河山泉水厂生产的纯净水;安丘留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子树桶装饮用山泉水;潍坊市安泊直饮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安泊桶装饮用水;莱芜市雪野天峪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枣庄市宝崮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名崮纯净水;高唐县泉水叮咚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威海汇通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汇通桶装饮用水;威海市泓凯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威海崇山饮用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威海市旺和饮品厂生产的广福泉饮用水;赤山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赤山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饮用水分公司)生产的大明神瓶装饮用纯净水;乳山市坤涛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坤涛饮用水;威海山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泰饮用水;泰安泰山天泉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山峰乳泉天然矿泉水;肥城市善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泰安市岱岳区媳妇湾水厂生产的饮用水;宁阳县华汶纯净水厂生产的华汶饮用纯净水;肥城鲁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饮料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抽检信息显示,还有2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2批次糕点不合格,3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
不合格蔬菜制品为:莘县盼明康菌业有限公司八珍菇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兰陵县康利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金针菇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不合格方便食品为:枣庄市汇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薏米山药粉、枣庄维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薏米枸杞粉中霉菌超标。
不合格糕点为:烟台天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虫面包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昌乐县鲁盛源糕点厂生产的桃酥中大肠菌群超标。
不合格薯类及膨化食品为:聊城市宁爽天天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回味难忘中水分超标;陵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
据了解,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长期过量使用则可能会引起胆结石。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出标准限量值使用了该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而大肠菌群和霉菌等均属于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超标说明其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可能导致食品的营养成分破坏、腐败变质加速、失去食用价值等。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的食品,易产生呕吐、腹泻等症状,引起痢疾等肠道疾病,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山东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44期(总第1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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