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样品中最多的为饮料,有9批次,占了不合格食品的近半数。其中6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2批次饮用天然泉水检出溴酸盐超标,1批次清热祛湿冲剂(固体饮料)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规定。
《GB 19298-2014 包装饮用水》和《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中均有规定,铜绿假单胞菌为不得检出项,而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应不超过0.01mg/L。
此外,酒类和薯类及膨化食品的数量也较多,薯类及膨化食品中来自潮州市博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火鸡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来自潮州市潮安区琥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锅巴膨化食品则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
不合格的酒类产品中,广州市从化西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梅酒检出铅不达标;东莞市万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4月15日生产、规格为450ml/瓶 酒精度:32%vol的精制三鞭酒,酒精度超过标准规定;江门市润良商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雅安市川贡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3月1日生产、规格为450ml/瓶 55%vol的川雨老白干酒,氰化物比标准规定高出3.6倍;广州市番禺区南村禾福汇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梅源酒厂2016年9月2日生产、规格为650ml/瓶,12%vol,糖度:5g/L的黑糯米旺顺酒,检出甜蜜素比标准规定高出0.53倍。
除上述不合格食品外,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各占1批次。其中河源大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金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1日生产、规格为480克(内装16小包)/袋的燕麦麦片(牛奶加钙),检出霉菌不符合标准规定。
广东省食药监局要求相关市(区)食药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相关报道: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39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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