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4日至17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与食品安全专家组成督导检查组,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河南省2017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新乡市蒲北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对各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各企业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1.新乡市蒲北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河南省黄金米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3.济源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
4.河南中沃实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