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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化值、苯并[a]芘、酸价等超标 甘肃10批次食用油被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11-21 13:33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据甘肃省食药监局通报,在近期对饮料、餐饮食品共600批次样品组织的抽检中,10批次样品被检出存在问题,全部为食用油,不合格项目涉及过氧化值、苯并[a]芘、酸价等。
   食品伙伴网讯 据甘肃省食药监局通报,在近期对饮料餐饮食品共600批次样品组织的抽检中,10批次样品被检出存在问题,全部为食用油,不合格项目涉及过氧化值、苯并[a]芘、酸价等。
 
  据悉,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检出酸值超标,分别为武威市凉州区惠丰超市今朝店销售的标称甘肃生平永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武小镇葵花籽油、民乐县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夏吴忠市国海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胡麻油、金塔县白师粮油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宁夏玉林洋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标称武山县远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纯香胡麻油。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购进的原料质量不达标;或是经销商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3批次检出过氧化值超标,分别为:永昌县盛源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丹县绿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油(分装); 山丹县意加意超市销售的标称陕西金福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浓香压榨菜籽油。
 
  《GB/T 1536-2004 菜籽油》中规定,一、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5.0 mmol/kg,三、四级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6.0 mmol/kg。
 
  检出苯并[a]芘超标的食品为标称会宁县创佳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状元楼亚麻籽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25μg/kg。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注:2017年9月17日,该标准被GB 2762-2017替代,不合格状元楼亚麻籽油生产日期为2017-8-15,应执行该标准)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或受到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污染以及生产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造成。长期大量食用苯并[a]芘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严重者可能致癌。
 
  另外,山丹县嘉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金福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马蹄菜籽油,检出过氧化值、苯并[a]芘两项均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酒泉、张掖、武威、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生产企业所在地张掖、武威、白银、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已向外省生产企业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移送函。

      相关报道: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00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34期总第114期)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正《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0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34期总第114期)》中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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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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