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389批次,涉及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其中合格380批次,不合格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冷冻饮品21批次、粮食加工品115批次、肉制品23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糖4批次均合格;酒类125批次,合格122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60批次,合格55批次,不合格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2批次,合格31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