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饮料98批次,不合格9批次;方便食品21批次,不合格1批次;速冻食品33批次,不合格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4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97批次,不合格4批次;蔬菜制品24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0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饮料不合格9批次:1.标示为梅县区帅乡山泉水有限公司2017年8月21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客都帅乡泉,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CFU/250mL、0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标示为河源亿源饮用水有限公司2017年8月21日生产、规格为18L/桶的活力森牌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25CFU/250mL、117CFU/250mL、346CFU/250mL、0CFU/250mL、223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标示为河源正能量更古潭山泉饮料有限公司2017年8月21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3CFU/250mL、2CFU/250mL、0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标示为云浮市笔架山泉饮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22日生产、规格为18.9升/桶的浦露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152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标示为佛山市南海西樵山泉水有限公司2017年8月24日生产、规格为18.9升/桶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6CFU/250mL、57CFU/250mL、7CFU/250mL、11CFU/250mL、12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标示为惠东县农选山山泉水厂2017年8月23日生产、规格为18.9升/桶的农选山活能饮用天然净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44CFU/250mL、131CFU/250mL、116CFU/250mL、13CFU/250mL、168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7.连平县城君乐福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郁南县康仁堂天然保健饮品凉茶厂2017年4月3日生产、规格为180克/袋的清热祛湿冲剂(固体饮料),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900CFU/g、2100CFU/g、1700CFU/g、1500CFU/g、36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8.广州市番禺区石基中兴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巴马世界长寿村度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3月21日生产、规格为350ml/瓶的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2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2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9.广州市番禺区石基中兴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巴马世界长寿村度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4月15日生产、规格为500ml/瓶的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3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3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二)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河源大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金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1日生产、规格为480克(内装16小包)/袋的燕麦麦片(牛奶加钙),霉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20CFU/g、10CFU/g、170CFU/g、20CFU/g、4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速冻食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美昕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3日生产、规格为450克(6个装)/袋的糯米鸡,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1×103CFU/g、4.2×10?CFU/g、6.2×10?CFU/g、4.2×10?CFU/g、5.0×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4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50CFU/g、100CFU/g、120CFU/g、35CFU/g、26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4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四)薯类及膨化食品3批次:1.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乐城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博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3日生产、规格为80g/袋的火鸡面,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5000CFU/g、27000CFU/g、11000CFU/g、15000CFU/g、21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450CFU/g、2600CFU/g、980CFU/g、570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州市花都区狮岭乐城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博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11日生产、规格为80g/袋的火鸡面,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4000CFU/g、5400CFU/g、14000CFU/g、28000CFU/g、15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信宜市瑞苑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琥珀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2日生产、规格为100克/袋的小米锅巴膨化食品,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5000CFU/g、14000CFU/g、15000CFU/g、14000CFU/g、22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酒类不合格4批次:1.广州市百花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从化西洋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6日生产、规格为450ml/瓶;酒精度:13%vol的青梅酒,铅(以Pb计)检出值为0.32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0.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东莞市万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4月15日生产、规格为450ml/瓶 酒精度:32%vol的精制三鞭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6.5%vol,超过标准规定(32.0±1.0%vol)。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江门市润良商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雅安市川贡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3月1日生产、规格为450ml/瓶 55%vol的川雨老白干酒,氰化物(以HCN计)检出值为37mg/L(100%vol乙醇),比标准规定(不超过8.0mg/L(100%vol乙醇))高出3.6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4.广州市番禺区南村禾福汇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梅源酒厂2016年9月2日生产、规格为650ml/瓶,12%vol,糖度:5g/L的黑糯米旺顺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993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65g/kg)高出0.5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港益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德生食品厂2017年2月15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酸豆角,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9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3.9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