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三类产品共15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保健食品2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冷冻饮品1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南美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娜古香牌冷榨椰子油(规格:500ml/盒),酸价检出值为0.8mg/g,标准规定为≤0.5mg/g。初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琼海长坡诚信花生榨油厂生产销售的凰丰牌压榨花生油(规格:1.6L/瓶),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74.8μg/kg,标准规定为≤20.0μg/kg。初检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琼中阳江黄先来油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酸价检出值为4.8mg/g,标准规定为≤3.0mg/g;铅检出值为0.23mg/g,标准规定为≤0.1mg/g。检测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琼中阳江鸿运炸油坊生产销售的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37.8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测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琼中乌石品香花生油店生产销售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26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测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六)三亚隽逸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加华海产生物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华鲨鱼软骨胶囊(规格: 300mg/粒),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90000CFU/g,标准规定为≤30000CFU/g;霉菌和酵母检出值为1600CFU/g,标准规定为≤50CFU/g。检测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海南正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康源胶囊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源生堂牌鱼油软胶囊(规格: 1000mg/粒),二十碳五烯酸(EPA)检出值为9.56g/100g,标准规定为≥ 15.0g/100g。初检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三亚崖城鹏飞冷饮加工厂生产的爱希益牌海岛鲜果(芒果口味雪糕)(规格:85克/根),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70,350,70,1100,15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CFU/g。检测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