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合格样品情况(见表一)。本次抽检罐头96批次、冷冻饮品51批次、粮食加工品90批次、乳制品15批次。所检样品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的情况(见表二)。抽检肉制品80批次,合格79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加强日常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一、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272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酱卤肉制品》(GB/T 23586-200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熟肉干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等项目。
2、酱卤肉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酸性橙II、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商业无菌等项目。
二、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畜禽肉类罐头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锡(以Sn计)、铬(以Cr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商业无菌等项目。
2、水产动物类罐头检验项目包括无机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锡(以Sn计)、铬(以Cr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组胺、商业无菌等项目。
三、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冷冻饮品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三聚氰胺等项目。
四、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谷物粉类制成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滑石粉、二氧化钛、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1、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
2、大米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铬(以Cr计)、丙草胺、稻瘟灵、禾草敌、敌瘟磷、杀虫环等项目。
五、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液体乳(灭菌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商业无菌、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玉米赤霉醇、地塞米松等项目。
2、液体乳(巴氏杀菌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玉米赤霉醇、地塞米松等项目。
小贴士: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