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在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组织的154批次餐饮食品抽检中,3批次油条和1批次馒头检出不合格,涉及象州李家粉米粉店、钦州市钦北区龙程油条店、钦州市钦北区思源鲜香现磨豆浆店、全州县玉祥包子店4家。
3批次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其中最高为象州李家粉米粉店生产销售的“油条”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706mg/kg,高于标准规定的6.06倍。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在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100mg/kg。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 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全州县玉祥包子店生产销售的“自制馒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0)检出甜蜜素0.133g/kg。甜蜜素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西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相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40期总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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