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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企业百日执法大检查警示函 (2017年第4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11-13 13:06 来源:湖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四品一械”百日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2017年8月16日,省局组织交叉检查组,对团风县善聚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
团风县善聚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四品一械”百日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2017年8月16日,省局组织交叉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车间内整体卫生条件欠整洁,灌装车间地面有积水。不符合GB 14881中6.2.1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操持清洁的要求,以及不符合GB 14881中4.2.5.2条款关于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的要求。
 
  二、洗手、更衣区无干手设备。不符合GB 14881中5.1.5.4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省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日期: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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