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水产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46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240批次,不合格产品6批次,合格率97.6%。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标称山东富贵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裕源海带丝(即食海带)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
标称山东渤沾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合格。
标称山东沾化隆旺水产品有限公司 生产的野生海蜇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标称荣成市寻山海源海藻加工厂生产的烘干海带丝铅项目不合格。
标称荣成市成山镇嘉辉水产加工厂生产的烘干海带铅项目不合格。
标称桓台县金湖甲壳制品有限公司 生产的壳聚糖(chitosan)铬项目复检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