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工作组按照标准制订工作程序,组织完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面向行业部门、协会、生产、销售、科研、检测和用户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请按照附件格式填写意见反馈表,若没有意见也请返回,并于2017年12月3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秘书处。
联系人:钟其顶、高红波
电话:010-53218331 传真:010-53218325
E-mail:tc471@scff.org.cn 邮编:10001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号楼621室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