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的1841批次食品样品共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等22大类,其中13大类27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分别是调味品12批次,乳制品55批次,方便食品17批次,饼干4批次,罐头2批次,速冻食品4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32批次,蔬菜制品59批次,食糖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31批次,蜂产品10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
抽检的9大类涉及不合格,分别是粮食加工品59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17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49批次,不合格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9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25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5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320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619批次,不合格32批次;食用农产品298批次,不合格10批次。
在抽检发现问题的57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一是检出其他微生物超标31批次。包括餐饮具、纯净水中检出大肠菌群,馒头、果汁中霉菌超标,面包中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是最常见的食品微生物指标,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超标可能原因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不达标造成污染,也可能是运输贮藏过程中二次污染。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有些霉菌能够合成有毒代谢产物,比如真菌毒素。二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1批次。包括苏打水、黄酒中检出甜蜜素,固体饮料、酱腌菜中检出苯甲酸,辣酱中苯甲酸超标,酱卤肉中检出亚硝酸盐,包子中检出铝,粉带中铝超标。苯甲酸是最常见的食品防腐剂,甜蜜素则属于甜味剂,二者均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但国家对其在部分食品中的使用限量有严格的规定,不能超范围或者超限量添加使用。亚硝酸盐在酱卤肉中检出,可能原因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起到护色防腐等作用,违法添加。包子中检出铝,可能原因是添加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如明矾),而国家对于含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也有严格的规定,超标可能是过量添加所致。三是检出禁用兽药9批次。包括鸡蛋中检出恩诺沙星、氟苯尼考,鱼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氟苯尼考均可作为兽药用于部分动物的养殖过程,但国家标准规定恩诺沙星、氟苯尼考在鸡蛋中均不得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位列卫生部公布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名单,不得在任何食品中添加使用。四是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4批次。包括面包、兰花豆中酸价超标,矿泉水中界限指标不达标。酸价反映油脂类氧化程度,超标可能原因是生产加工过程中质控不到位,或者运输贮藏不当等。矿泉水是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经人工揭露、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和微量元素,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界限指标包括锂、锶、锌、硒、溴化物、碘化物、偏硅酸、游离二氧化碳和溶解性总固体,矿泉水中必须有一项或一项以上达到界限指标的要求,矿泉水界限指标不达标可能原因是水源矿物质或微量元素含量未达到国标要求。五是检出兽药残留1批次。为鱼中恩诺沙星超标,国标规定鱼类养殖过程可以使用适量恩诺沙星,但对其使用量有严格的限量规定。六是检出农药残留1批次。为茶叶中草甘膦超标。草甘膦是广泛使用的许多除草剂中的有效活性化学成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和欧盟成员国已完成对除草剂草甘膦的重新评估,指出草甘膦不大可能对人类有致癌风险。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