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抽检糕点、乳制品234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2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产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 平凉市崆峒区随心超市销售的标称平罗县荣盛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荣盛源老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74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 标称庆阳芳香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面包,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9mg/g,标准规定为≤5mg/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 定西内官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亨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圣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面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6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标称玉门市春得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面包,菌落总数(CFU/g)检出值为36000; 740000; <1000; <1000; <1000,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 永昌县城关镇永亮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武威市凉州区盛大食品厂生产的松软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6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 七里河区新兴旺食品配送部销售的标称沈阳市沈河区弘源达食品厂生产的牛轧可可(蔓越莓味),菌落总数(CFU/g)检出值为140000;290000;190000;210000;210000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金昌、平凉、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酒泉、武威、庆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外省生产企业所在地宁夏、辽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移送函;查处情况于2018年1月30日之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