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蛋制品和肉制品等3类食品1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2批次,不合格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蔬菜制品71批次,合格样品66批次,不合格5批次;抽检肉制品24批次,合格样品23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蛋制品2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柳州市柳北区茂智百货贸易商行生产的“柳州螺蛳鸭脚”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4,规格92克/包),菌落总数检出值为 (1)4.5×1000000CFU/g;(2)3.7×1000000CFU/g;(3)5.9×10000CFU/g;(4)3.7×1000000CFU/g;(5)1.4×1000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桂林微笑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市灵川县品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林酸姜(酱腌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1-01,规格380克),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1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1g/kg)10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柳州市贵辉酱菜加工厂生产的“风干萝卜丁(酱腌菜,盐渍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6-19),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1.2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g/kg)0.2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柳州市贵辉酱菜加工厂生产的“风干萝卜丁(酱腌菜,盐渍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6-03),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1.4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g/kg)0.4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柳州市贵辉酱菜加工厂生产的“风干萝卜丁(酱腌菜,盐渍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6-17),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1.5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g/kg)0.5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秀峰区特盛源自选商场销售的标称“桂林市灵川县品味鲜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的“酱木瓜(酱腌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8),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2.5g/kg,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g/kg)1.5倍;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2,高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2.2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