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计划,组织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等3类食品77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检测样品77批次,合格样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64批次、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酒类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曲靖市会泽伊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豆沙(5kg/袋),检出菌落总数5次值(CFU/g)为2900000、48000000、2300000、2500000、2200000,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5次检验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至多2次检验结果可以界于10000-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昆明市云南滇香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滇香悦牌鲜花饼(称重计量),检出霉菌值(CFU/g)为9400,食品安全标准规定≤150。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2批次不合格产品生产所在地曲靖市、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4.关于部分检测项目的说明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