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会上,宁夏回族自治区食药局对2017年全区酱油、食醋产品专项抽检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1-10月,全区共抽取酱油样品4批次,食醋样品26批次,经检验4批次酱油样品全部合格,7批次食醋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总酸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在自治区食药局今年以来组织的专项检查、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中发现部分酱油、食醋企业法律法规意识淡漠,产品标准执行不严格;生产条件较差,生产管理水平较低,部分企业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没有严格履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自治区食药局要求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和市县监管部门对通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针对存在问题认真予以整改。酱油、食醋生产企业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生产经营,做到严格自律。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宁夏酱油、食醋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0月27日上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酱油、食醋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和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此次约谈以“问题导向、防控风险、排查隐患、解决问题、强化监管”为目的,遵循“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督促整改、注重实效”的原则,旨在防范和控制酱油、食醋质量安全风险、消除潜在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