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10月18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抽检5大类食品,包括: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508批次,其中合格501批次、不合格7批次。
抽检发现3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来自多家餐饮公司,不合格原因为检出防腐剂、甜味剂超标。分别为:上海运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大蒜头检出苯甲酸超标;上海金贝娱乐有限公司生产的糖蒜检出苯甲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上海阿新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甜蒜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最大使用量为1.0g/kg,糖精钠的最大使用量为1.5 g/kg,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为1.0 g/kg。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而甜味剂(主要是甜蜜素、糖精钠)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另外,还有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分别为1批次芹菜检出毒死蜱超标,1批次杭白菜检出啶虫脒,1批次鳊鱼和1批次鲫鱼检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据了解,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消炎药,已广泛应用于禽畜和鱼类疾病防治,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该类药物在人体中产生蓄积,长期过量摄入将会给人体的健康带来危害。食用农产品存在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治疾病而超量使用或没有加强用药控制所致。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相关报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40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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