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抽检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肉制品6批次,乳制品4批次,饮料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糕点5批次,蜂产品3批次,餐饮食品31批次,食用农产品36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抽检检出不合格产品5批次,其中,餐饮食品3批次,糕点类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察苏镇建设街金师傅馄饨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440.88mg/kg,标准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察苏镇新华街都兰县治侠河南小吃店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503.46mg/kg,标准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三)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隆务镇康乐南路同仁临夏酿皮店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378.74mg/kg,标准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四)海东地区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积石镇大街迎宾路十字路口西北侧振荣商住楼泾源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循化分公司的传统口味老式面包,酸价检出值为13mg/g,标准定为5mg/g。检验机构为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隆务镇夏琼北路同仁阮氏蔬菜瓜果经营部的苹果,对硫磷检出值为0.03mg/kg,标准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