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分别在旺角花园街街市一档户抽取该奄仔蟹样本及在红磡一超级市场抽取该面包蟹样本作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奄仔蟹样本及面包蟹样本的镉含量分别为百万分之三点二六和百万分之四点零六,超出法例上限的百万分之二。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示他们停售受影响产品。中心正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
根据《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卖金属杂质浓度高于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表示,由于螃蟹头胸部主体的可食用部分(主要包括蟹膏/蟹黄及肝胰脏等内脏)一般含有较高的镉及其他污染物,蟹进食量较多的人士尤其应避免进食螃蟹的头胸部。业界则应确保出售的食物合乎本港的法例要求。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调查仍然继续。
完
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