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的1949批次食品样品共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等21大类,其中12大类213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分别是粮食加工品9批次,乳制品39批次,速冻食品9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37批次,水果制品21批次,蛋制品2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6批次,糕点26批次,蜂产品19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
抽检的9大类涉及不合格,分别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8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7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112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74批次,不合格5批次;冷冻饮品40批次,不合格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58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769批次,不合格8批次;食用农产品565批次,不合格8批次。
在抽检发现问题的31批次不合格样品中,一是检出其他微生物超标11批次。包括餐饮具、雪糕中检出大肠菌群,熟肉、雪糕中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是最常见的食品微生物指标,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超标可能原因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不达标造成污染,也可能是运输贮藏过程中二次污染。二是检出致病性微生物5批次。为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国标将其列入包装饮用水必检项目以来,时有检出,提示水体存在铜绿假单胞菌污染风险。三是检出禁用兽药5批次。包括鸡蛋中检出恩诺沙星、氟苯尼考,鱼中检出氯霉素。恩诺沙星、氟苯尼考均可作为兽药用于部分动物的养殖过程,但国家标准规定恩诺沙星、氟苯尼考在鸡蛋中均不得检出。氯霉素属抑菌性广谱抗生素,国家规定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使用,检出系养殖过程非法添加所致。四是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4批次。包括瓜子中过氧化值超标,食用油中检出溶剂残留,食醋中总酸不达标,鲜肉中挥发性盐基氮超标。过氧化值反映油脂氧化程度,超标可能原因是生产加工过程中质控不到位,或者运输贮藏不当等。食用油中溶剂残留超标或检出可能原因是油压榨或浸出过程中工艺控制不达标。总酸为食醋质量指示性指标,反映食醋酿造勾兑过程中工艺控制水平。肉中挥发性盐基氮指标反映的是肉质腐败程度。五是检出兽药残留3批次。为鱼中恩诺沙星超标,国标规定鱼类养殖过程可以使用适量恩诺沙星,但对其使用量有严格的限量规定。六是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批次。包括豆干中防腐剂超标,酱卤肉中检出亚硝酸盐。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但国家对其在食品中的使用限量有严格的规定,不能滥用。亚硝酸盐在酱卤肉中检出,可能原因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起到护色防腐等作用,违法添加。七是检出其他污染物1批次。为菜籽油中苯并[α]芘超标。苯并[α]芘是食用油中常见的污染物,反映食用油生产加工过程工艺品控水平。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化解风险。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