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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3批次问题花生小零食 购买需当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9-29 15:2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据安徽省食药监局消息,多味花生、多味花生仁、鱼皮花生3批次花生小零食被检出存在问题,涉及二氧化硫残留、过氧化值。
    食品伙伴网讯  据安徽省食药监局消息,多味花生、多味花生仁、鱼皮花生3批次花生小零食被检出存在问题,涉及二氧化硫残留、过氧化值
 
  据不合格名单显示,分别来自芜湖市万康食品厂、安徽省芜湖市胡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花生仁(生产日期/批号:2017/4/23)、鱼皮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17/5/1)检出过氧化值分别为0.81g/100g、1.1g/100g,依据《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熟制的坚果与籽类食品(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另外,由芜湖市小妹瓜子店经销的宣城市升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升泉多味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17/7/4)检出二氧化硫残留。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该类食品添加剂在坚果与籽类食品中使用,只能用于坚果与籽类罐头中。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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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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