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雨花区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No:BC201700002)送达至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南海小区NH2-1205室的湖南樟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源公司”),并告知有关事项,企业负责人口头声明不申请复检。经查,该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077180257E)、《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4301110300176),均在有限期内。其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含网络经营、批零兼营),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预包装饮料酒批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被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
经查,该公司销售的抽检不合格壳聚糖牡蛎片是从长沙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572212391A,以下简称“恩邦公司”)购进。恩邦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水有与樟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春香为夫妻。2016年9月30日,恩邦公司从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进壳聚糖牡蛎片576瓶,再将其中100瓶分销至樟源公司。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能提供有关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出具的生产日期为2016.9.15的产品检验报告以及产品入库、出库记录。
雨花区局执法人员于检查当天对樟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恩邦公司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已将476瓶不合格产品退回生产厂家,并能提供退货清单,其余100瓶抽检不合格产品已由樟源公司销售完毕。7月17日,雨花区局调查终结。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6条的规定,雨花区局对樟源公司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8月7日,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不合格壳聚糖牡蛎片核查处置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2017第16号),有关链接为http://syjj.changsha.gov.cn/zwxxgk_11502/ztzl/jggs/201708/t20170807_2000501.html。
特此通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