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来自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海天地食品有限公司马尾分公司。其中,海鲜卷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6g/kg,板栗仁二氧化硫残留量为50mg/kg。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防腐阶段容易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速冻食品海鲜卷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检出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而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超标的情况。超标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为增加原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
福建省食药监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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