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21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双鸭山市尖山区盛洪波水果蔬菜店销售的尖椒,克百威检出值为0.097mg/kg。标准规定克百威值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的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特此公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