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抽检水果制品42批次,不合格4批次,占比10.53%;抽检罐头14批次,全部合格;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乾客隆综合超市经营的杏肉,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36g/kg ,标准规定为0.35g/kg。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乾客隆综合超市经营的杏条,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4.22g/kg ,标准规定为0.35g/kg。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海天超市大卖场经营的雪花杏肉,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5.5g/kg ,标准规定为0.35g/kg。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海天超市大卖场经营的杏块,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8g/kg ,标准规定为0.35g/kg。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12月4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次抽检全部检验合格生产企业26家60批次,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