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47号),涉及我省的不合格食品:标称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澄面(小麦淀粉)(抽样单编号:GC17000470307,(商标:舒可曼,规格型号:250克/袋,生产日期:2017-03-25),二氧化硫、霉菌项目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澄面(小麦淀粉)产品
2017年6月20日,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当场督促该企业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上述批次澄面(小麦淀粉)250箱(规格为250g/袋×40袋/箱),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共召回上述不合格食品582袋,并对召回的全部产品已做了无害化处理。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