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根据国家
食药总局《2017年国家
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和
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
餐饮食品、
蛋制品、
方便食品、
酒类、
粮食加工品、
肉制品、
食品添加剂、
食用农产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
速冻食品、
调味品、
饮料等12大类食品,共157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餐饮食品50批次、蛋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9批次、酒类19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26批次、食品添加剂4批次、食用农产品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调味品3批次、饮料19批次,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09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