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
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食药监食监二〔2016〕71号)等文件要求,省局制订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联系电话:0571-81393597,电子邮箱:zjfdaltc@126.com。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8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