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中有3批次为食用农产品,其中2批次检出不得检出物质。分别为: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外滩店销售的羊肚(冻羊肚)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标称重庆聚成轩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涪陵商都销售的牛毛肚检出五氯酚酸钠。
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根据《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规定,硝基呋喃类禁止在所有食品动物中使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中将五氯酚酸钠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还有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为:重庆市胡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巴王路店销售的芹菜氧乐果检出值0.064mg/kg。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对人、畜高毒。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生产日期在2017年6月18日之前执行该标准,6月18日之后,该标准被GB 2763-2016替代)规定芹菜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另外,饮料中不合格产品为:标称重庆豪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武隆县田湾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包装饮用水(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纯净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相关报道:重庆市食药监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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