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15批次食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产品、检验项目和检验机构为(详见附件1):
(一)茶叶及相关制品:新化县梅山峰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渠江薄片(250g)和渠江薄片(盒装、225g)均检出铅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长沙天赐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长沙县黄花镇来奥食品厂生产的观音炒米、湘潭市岳塘区忆利旺炒货加工厂生产的蒜香味青豆和牛肉味青豆均检出酸价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糕点:长沙远方的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傻味素牛筋(湘式挤压糕点)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四)肉制品:长沙市开福区鸿发食品厂生产的辣脖子(酱卤肉制品)和香辣翅(酱卤肉制品)均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岳阳九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哥鸭脖检出铅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长沙市雨花区继丰食品商行销售的益阳天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干老腊肉(香辣味)和香干老腊肉(烧烤味)均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娄底市金广源休闲食品厂生产的酱鸭检出氯霉素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邵阳市伊斯兰海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1度牙签牛肉(烧烤味)和11度牙签牛肉(香辣味)检出铅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长沙、邵阳、岳阳、益阳、娄底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长沙、邵阳、岳阳、益阳、娄底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产品257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