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蜂产品等5类食品8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饮料21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23批次,抽检方便食品10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15批次,抽检蜂产品1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龙州文迪果脯批零部销售的标称“广西一品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飘香芒果(风味型饮料)”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5,规格340ml/瓶),有两个检验项目不合格:1.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8.4×1000CFU/mL;(2)1.0×10000CFU/mL;(3)3.3×1000CFU/mL;(4)7.8×1000CFU/mL;(5)3.7×10000CFU/mL,标准值规定:不超过n=5,c=2,m=100CFU/mL,M=10000CFU/mL;2.酵母检出值为8.7×10000 CFU/mL,规定指标≤20 CFU/mL。样品的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