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饮料、酒类、方便食品、保健食品、食糖和蛋制品等6类食品12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46批次,不合格2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酒类14批次,蛋制品40批次,食糖1批次,保健食品1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湖北顾大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小面(麻辣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2000CFU/g,18000CFU/g,17000CFU/g,21000CFU/g,21000CFU/g,标准规定为n=5 c=2 m=10000CFU/g 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黄石九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手撕牛肉粒、手撕青豆脆骨和酒鬼牛肉粒,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11g/kg、0.10g/kg和0.1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宜城市三股泉纯净水厂生产的三股泉纯净水 (大桶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0CFU/250mL,10CFU/250mL,7CFU/250mL,10CFU/250mL,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 c=0 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潜江市广华安康纯净水厂生产的安康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0CFU/250mL,10CFU/250mL,0CFU/250mL,1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 c=0 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黄石、襄阳、仙桃和潜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