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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3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8-10 10:36 来源:湖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罐头和饼干等5类食品28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糕点罐头饼干等5类食品28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215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21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3批次,罐头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湖北好农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石磨玉米面,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65.80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光谷分店销售标称武汉市昌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豆糕(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1.58g/kg,标准规定为≤0.5g/kg。经武汉局核实:该批次产品系假冒武汉市昌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标称天大老陈醋酿造厂生产的老陈醋(五年陈酿),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3.89g/100mL,标准规定为≥4.5g/100mL。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襄阳和荆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2017年8月10日
日期: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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