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批次,1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调味品9批次,肉制品3批次,饮料4批次,饼干7批次,罐头2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酒类7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点3批次,豆制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深州市永盛大街强生超市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8.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170807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