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印度
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通知,发布拟修订的
矿泉水标准草案并
征求意见,涉及“
食品标准与
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则”第2.10条、第2.10.7款,包括:1. 在第2条之后,关于“矿泉水的说明和类型”,后续条款“2”和“3”分别重新编号为“3”和“4”;2. 在第2条之后,关于“矿泉水的描述和类型”,在子条款(六)关于“碳酸天然矿泉水”之后,插入“(vii)矿泉水”及相关定义内容;3. 在2.10.7的第4条除了溶解固体含量(TDS)外,“产品的TDS应不超过750毫克/升”。
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限自该草案发布起30日内。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fssai.gov.in/dam/jcr:2bb2ff41-853c-4efb-aee1-8fac1f6209e3/Draft_Notice_Comments_Spring_Water_01_08_20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