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糖精钠不能在饮料中使用。糖精钠是一种甜味剂,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不严,盲目使用一些成份不明确的复合添加剂,造成糖精钠超标。
不合格饮料中还有2批次阜阳市启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鹭盐汽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5/18)、生榨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17/5/23),分别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蛋白质不达标。
据了解,植物蛋白饮料产品是以蛋白质含量较高的植物果实、种子或核果类、坚果类的果仁等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饮料。有的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可能在选择原料时就偷工减料,并没有添加足够多椰子等原料成分。
公告显示,本次抽检4类食品555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加工品33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78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3批次;速冻食品78批次,合格77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62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4批次。
除上述不合格饮料产品外,还有3批次韭菜被检出腐霉利超标。分别为: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滨湖百大店经销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17/5/18)、安徽乐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视花园店经销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17/5/17)、安徽乐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潜山路店经销的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17/5/23),腐霉利检出值分别为:0.38mg/kg、0.49mg/kg、2.91mg/kg。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超标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过量施用了腐霉利而且尚未达到安全期所致。
另外,还有1批次安徽美特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海带鱼(速冻)(生产日期/批号:2017/5/2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87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
相关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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