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51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蔬菜制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速冻食品29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一)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文化宫店销售的无标示生产单位的“西芹”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5,辛硫磷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05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蒙山县转盘烟酒商行销售的标称“梧州市蒙山县黄村镇大化开发区鸿惠食品厂”生产的“萝卜干”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03,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2.4g/kg(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南宁柏联百盛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创新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小猪肉香菇水饺”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03-23),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46g/100g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25g/100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9.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