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酒类样品10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51批次,合格51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8批次,合格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一)广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拉堡分公司柳堡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玉林市海标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蚂蚁养生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01-05,规格500ml),氰化物检出值为15.9mg/L(标准值规定不超过8.0mg/L)。样品的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深圳市大康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宁长湖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灵川县松泉酒厂”生产的“窖藏三花酒名象(米香型白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2-05-12,规格450mL,酒精度检出值为29.3%vol,产品明示54%vol。样品的检验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3. 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 部分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