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分别就国外进口政策与通报进行说明:
一、国外进口政策
7月3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查暑(FSIS)发布通告:从2017年8月2日开始,FSIS将相关法规要求,对所有进口鲶鱼产品实施口岸再查验措施。口岸再查验将在指定场所进行。
2017年7月3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82 FR 30731,修订21 CFR 73部分,扩展了螺旋藻提取物可用于煮鸡蛋壳的染色,用量要求符合良好制造规范。
韩国发布了2017年下半年调整的主要食品、药品政策。自7月起,将加强进口不合格水产品的重点管理。将上半年进口精密检验2次以上不合格的进口水产品指定为重点管理对象,自7月起每次进口申报时每件都进行精密检验。自7月起,将健康功能食品的标识字体由最小8磅扩大至10磅,以便消费者购买健康功能食品时准确的确认产品信息。自7月起,将构建弧菌败血症菌产生预测系统。
二、国外进口通报
7月5日欧盟成员国德国通过RASFF通报我国出口章鱼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铅含量超标。7月4日欧盟成员国德国与意大利分别通过RASFF通报我国出口2批次食品接触材料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有害物迁出量超标。
2、输日食品违规通报
近日日本厚生省更新六月份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列表,通报我国19批次食品。从本次通报来看,花生产品黄曲霉毒素超标成为被通报的首因,其次为检出大肠杆菌,再次为农残与甜蜜素问题。从产品出口省份与地区来看,被通报产品主要涉及山东、河北、江苏、福建。
3、美国自动扣留通报
近日美国FDA更新6月份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其中,对我国4家企业的产品实施自动扣留。四家企业分别来自河南、江苏、广东,涉及产品分别为香菇、韭葱、罗非鱼、菠菜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