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假冒“红牛”从外包装看跟真红牛基本一致,仔细观察可发现假冒“红牛”罐体有脱漆现象,有的地方还有锈迹,特别是罐底生产日期和批号字迹模糊且容易被擦掉。经调查,涉案人员徐某等4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该“红牛”为假冒产品,仍以115元/件的价格在该县九公桥、谷洲、塘田市等乡镇销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办当中。同时,该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不要从流动商贩手中购买,要仔细查看商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包装标识。如有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请及时拨打“12331”或直接到当地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