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蜂产品10批次,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糕点不合格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宁明县港南商行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泰顺食品厂”生产的“芝麻蛋糕饼”(生产日期/批号:2016-08-21,规格360克),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150m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00mg/kg)高出0.5倍。
(二)宾阳县宾州镇郑贰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郑州人人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克力脆皮(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16-08-24,规格55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79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0.58倍。
(三)兴安县旺佳乐超市新华路店销售的标称“广西达振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皮绿豆饼”(生产日期/批号:2016-08-27,规格33克),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69,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高出0.69倍。
(四)永福县老廖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福又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林米线(熟粉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6-08-28,规格26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9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0.8倍。
(五)南宁市邕宁区海顺超市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美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吐司肉松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16-09-01,规格90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59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0.18倍。
(六)柳州市柳南区倪氏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州区阮氏食品厂”生产的“小熊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6-09-01,规格散装称重),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53,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高出0.53倍。
(七)玉林市玉州区宇顺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化州市新飞凰食品厂”生产的“香脆麻花”(生产日期/批号:2016-09-05,规格散装称重),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检出值为132m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00mg/kg)高出0.32倍。
(八)桂林市叠彩承宏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之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夹心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16-09-11,规格散装称重),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4,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高出0.34倍。
(九)广西梧州甜蜜家蜂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梧州甜蜜家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眼蜜”(生产日期/批号:2016-05-25,规格500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000CFU/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000CFU/g)高出26倍。
(十)广西梧州甜蜜家蜂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梧州甜蜜家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蜜”(生产日期/批号:2016-05-25,规格500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1000CFU/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000CFU/g)高出30倍。
(十一)广西梧州甜蜜家蜂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梧州甜蜜家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生产日期/批号:2016-04-09,规格500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600CFU/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1000CFU/g)高出6.6倍。
以上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机构均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