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不合格糕点共计6批次,其中5批次为酸价超标,1批次超范围使用糖精钠。
酸价超标的糕点均为贡糕,涉及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安徽省怀宁县顶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顶雪贡糕(生产日期/批号:2017/03/06)、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长江东路店经销的安徽省怀宁县顶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顶雪贡糕(生产日期/批号:2017/01/12)、怀宁县荣安超市经销的安徽省怀宁县洪铺镇永和食品厂生产的怀宁贡糕王(生产日期/批号:2017/03/31)和片片香贡糕(生产日期/批号:2017/03/31)、怀宁县高河镇永丰超市车站店经销的怀宁县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怀宁贡糕(生产日期/批号:2017/02/03)。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超范围使用糖精钠的食品为枞阳县世纪华联超市新百大厦分店经销的安徽省传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麻花(甜味)(生产日期/批号:2017/04/01)。
糖精钠是一种甜味剂,为增强食品的味觉效果,糖精钠通常被用在这类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原辅材料质量控制不严,盲目使用一些成份不明确的复合添加剂,造成糖精钠超标。或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另外,阜阳市颍泉区梦琪食品厂生产的面筋王子(其他方便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4/20)、安徽省徽风皖韵特产超市有限公司太湖路店经销的安徽省泾县丁渡酱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萝卜条(生产日期/批号:2017/02/21)、安徽省恒利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母红糖(生产日期/批号:2017/03/17)也被检出不合格。
安徽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相关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2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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