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桂圆肉、香蕉干、榴莲干等水果制品深受很多消费者喜爱,不过,今日(22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6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微生物污染严重超标,快来看看吧!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水果制品中,1批次三亚胜利时代商业城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南皓翔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皓翔牌金枕头榴莲干(规格:60克/袋),菌落总数超标799倍,大肠菌群超标79倍。
另外,还有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禾日香牌桂圆肉(规格:250克/袋),霉菌超标1.6倍;三亚胜利时代商业城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南南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沙牌香蕉干(规格:150克/袋),菌落总数超标1.2倍;澄迈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南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國牌香脆椰片(规格:60克/盒),菌落总数超标0.3倍;海南文昌市富隆椰子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椰季牌椰蓉(专供食品原料用,净重:10kg/箱),大肠菌群超标52.3倍。
据了解,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东方市东海佛峰食品厂生产的海南米粉(规格:2.5kg/袋),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0162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不得用于粮食加工品。
海南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相关报道:2017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二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