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公告(59-2017):鉴于越南农林鱼质量保障部门(NAFI
QAD)提交
卫生证书符合澳大利亚
进口生
对虾及生对
虾产品条件要求,自2017年6月15日起,允许经越南加工的海捕澳大利亚生对虾产品返销澳大利亚市场;澳大利亚进口
生物安全数据库信息将同步更新相关信息。
经其他国家加工澳大利亚海捕对虾产品返销澳大利亚销售的情况,仍需要相关国家政府部门提交确保符合澳大利亚进口条件要求卫生证书。此外,该通告(59-2017)将取代4月28日发布的相关通告(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