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的要求,定于6月29日至7月13日举行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德法并举是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要严字当头,坚持“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发挥政府监管纠正市场失灵、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另一方面,要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事业步入共治与共享互为支撑的发展轨道。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从满足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
(三)宣传《食品安全法》及《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尊法重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18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共同制定《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在6月29日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参照省级层面活动方案中“主题日”的形式,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有效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本省系统内部的纵向联通及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省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增强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要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2017年7月15日前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
联系人:宋红霞、李子洁
联系电话:0311-83720023、83720022
电子邮箱:hongxia616@126.com
附件: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省公安厅省农业厅
省商务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粮食局
省旅游发展委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河北保监局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网信办 省妇女联合会省科协
2017年6月15日
附件
省级层面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全省“双安双创”现场会
7月中旬(暂定),在唐山市举办全省“双安双创”现场会,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负责同志,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参会。现场会期间,举办河北省“双安双创”成果展,全面展示我省创建亮点和经验做法。邀请与会领导和嘉宾参观。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唐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
二、全省食品企业统一悬挂(张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标语活动
6月29日9时,全省所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大屏幕播放标语等多种形式,统一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标语“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我承诺我行动我负责欢迎社会监督”“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拨打12331投诉举报”(标语可任选)。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
三、“尚德守法一诺千金”食品企业签名亮诺主题活动
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在大型广场等地,开展“尚德守法一诺千金”食品企业签名亮诺主题活动,通过企业签名亮诺,发布诚信自律宣言等形式,强化企业自律,强化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
四、“小手拉大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今年重点面向小学开展。组织河北省食品安全科普队伍深入小学校园,通过校园公开课、知识展板、科普书籍、现场竞赛答题、宣传标语等方式,提升青少年学生、教职人员、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增强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
五、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百千万”工程
“百千万”是指全省举办一百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机关”活动、举办一千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举办一万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农村)”活动。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机关活动10场、进企业活动5场,同时根据所辖县(区、市)数量,向县(市、区)下达任务,所有活动全部在下半年完成。各地可采取宣传队伍进村、宣传展板进村、宣传标语进村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农村)”活动,以宣传队伍进村为主。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各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
六、“食品药品安全燕赵行”系列采访活动
邀请中央、省、市媒体对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典型做法和经验、典型企业进行现场采访和集中宣传报道,通过图片、文字、视频、微信等全媒体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新闻宣传声势,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食品药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重大举措和工作成果树立典型食品药品企业尚德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七、“河北省十佳尚德守法食品企业”评选活动
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药安食美诚信河北”,开展“河北省十佳尚德守法食品企业”评选活动,发动广大消费者参与投票,在全社会营造尚德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对评选出的优秀企业,以适当形式给予通报表彰。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河北新闻网协办)
八、打造河北省“旅游景区新名片”
以确保河北省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为背景,提升承办地秦皇岛市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秦皇岛市餐饮单位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旅游发展大会期间向游人发放食品安全手册、应急预案,活动现场播放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片等。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秦皇岛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承办)
六、省直有关部门主题日活动
(一)省农业厅(6月 14日)
1、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活动,邀请有关专家面向农药管理、执法一线工作人员、生产者解读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进行农药识假辨假知识宣讲。
2、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奔赴田间地头等生产一线,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技术指导,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业标准化、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培训。
3、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就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应对、案件查办等工作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指导。
(二)省妇联(7月 1日)
1、利用省妇联“燕赵女性”两微一端及妇联新媒体矩阵,以及妇女讲习所平台,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文化宣传。
2、巾帼志愿者进社区宣讲食品安全知识。突出宣传家庭用餐和食品消费维权等事项,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和辨别食品真伪的能力。
(三)省教育厅(7月2日)
1、通过公共教育课上一节食品安全专题教育课;邀请相关专家到校开展食品安全主题讲座;学校悬挂统一内容(主题语)及食品安全的标语、标牌;通过校报、橱窗、校园网、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从我做起”的氛围。
2、利用教育报、教育新闻网宣传各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省公安厅(7月3 日)
1、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食品宣传周活动。印发通知对公安机关主题日活动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围绕主题、立足职责、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宣传2016年以来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成效,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五)省工商局(7月 4日)
1、开展“依法维护食品安全主题座谈和消费体验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消费者代表走访相关食品企业,开展消费体检活动,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健康消费。
2、集中宣传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文件,宣传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
3、组织全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消协组织围绕主题、立足职责、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科学引导食品消费,积极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六)省质监局(7月5日)
1、编印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宣传手册,免费向广大消费者发放。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全面解读《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相关产品的概念,使广大消费者进一步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
2、举办食品相关产品案值技术保障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暂定于7月03日免费开放省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食品相关产品检验实验室,展示食品相关产品危害物质的检验检测方法。
(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月6 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3300-3016,2017年7月1日)国家标准培训班,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交流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经验,对下一阶段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组织消费者代表参观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企业,了解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宣传企业在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提振消费者对河北食品的消费信心。
(八)省商务厅(7月7 日)
1、开展“追溯一下、安心万家”“追消费权益之本、溯诚信食品之源”等为主体的追溯体系宣传活动。制作食品追溯知识宣传展板,投放追溯公益宣传片(附光盘),印发追溯宣传海报,开展微信扫一扫、关注“印追溯”(附“(追溯”宣传画)等互动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2、已经参加国家肉菜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的城市,可结合实际,组织追溯企业宣传追溯法规,制定、公开追溯食品诚信公约,推介可追溯食品,组织购买追溯食品票据抽奖活动,运用信息设备滚动播出建立追溯的企业名单,使广大消费者树立追溯理念,形成熟悉追溯、支持追溯、参与追溯的社会氛围,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放心消费。
(九)省科协(7月 8日)
1、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大讲堂”进社区活动。选择人员较密集的社区,组织食品专家、营养专家与公众现场互动,解答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2、开展食品安全系列科普展览活动。通过发放科普资料、播放音像资料、制作展板展具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介绍食品安全生活窍门,进一步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活动的需求。
(十)省保监局(7月 9日)
1、举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日”活动。鼓励主要保险公司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利用河北保监局官方网站、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集中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进展情况,充分体现保险在推动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十一)省卫计委(7月 10日)
1、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有奖知识问答”活动
6月29日至7月13日,在微信公众平台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增强学习了解食品安全知识趣味性,促使公众了解食品安全标准、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内容。
2、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知识科普宣传活动”
编制《食品标签与膳食营养知识宣传折页》,制作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宣传品。7月10日,在广场、超市、学校等地宣传发放,现场宣贯解读食品标签和膳食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看懂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食品,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3、组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河北中心开放日”活动
7月10日,邀请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现场参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展示我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围绕食源性疾病防治进行讲解,为公众在日常生活中防范食源性疾病提出建议。
(十二)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7月11日)
1、开展“进口食品社区行”活动,进一步宣传进口食品质量文化,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关注进口食品安全。
2、举办“进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主题宣传活动。
3、印制食品安全相关产品宣传资料。
(十三)省粮食局(7月 12日)
1、7月12日上午,省粮食局、省粮食行业协会与石家庄市粮食局共同举办现场宣传活动,悬挂活动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我省知名粮油加工企业、主食加工企业展示、介绍绿色优质粮油产品。
2、7月12日下午,在省粮油质检中心,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
(十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7月13日)
1、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参加河北人民广播电台阳光热线节目,介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接受社会公众热线,解答条例有关问题。
3、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燕赵行”系列采访活动,邀请中央、省、市媒体对全省各食品安全监管典型做法和经验、典型企业进行现场采访和集中宣传报道。
4、开展2017年“我眼中的食药监管故事”随手拍活动。
5、集中宣传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推广12331宣传片和公益广告,提升12331公众知晓率和认知度。
6、组织编发重点食品品种的安全消费提示,引导社会公众防范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