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原则,为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在开展居民碘营养状况评价及不同浓度碘盐社区干预试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需要,经专家论证,确定我省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为25mg/kg。此标准从2012年3月15日起执行。5年来的监测结果显示,我省居民碘营养水平处于适宜状态。
二、 划定边远贫困碘缺乏地区
湖北省是碘缺乏病流行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103个县(市、区)均为缺碘地区,而且缺碘程度农村高于城市、山区高于平原。全省边远贫困碘缺乏地区共37个县(市、区):
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县、房县、丹江口市、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蕲春县、团风县、长阳县、秭归县、五峰县、远安县、兴山县、孝昌县、大悟县、阳新县、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咸安区、京山县、神农架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