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方便食品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61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标称郑州市二七区启明食品厂生产、由北京市昌平区南口益民冷饮批发部销售的鸡不可失(调味面制食品素食),不合格项目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经检测实测值为4.8 g/kg,标准值规定为1.6 g/kg。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方便面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7个指标。
2.其他方便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合成着色剂等11个指标。
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合格信息(方便食品)
附件2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饮自制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7个指标。
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合格信息(餐饮食品)
附件3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方便食品主要包括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1.方便面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7个指标。所检样品均合格。
2.其他方便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合成着色剂等11个指标。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附表:产品不合格信息(方便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