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来自:江西省南丰县沣源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天然饮用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2)、赣州市瑞峰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8)、信丰县丫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山韵(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6)、宁都淼鑫天然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8)、泰和县溢生源饮料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8)、赣州市洁沁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高运山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6-11-6)。
笔者了解到,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食品伙伴网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饮用水要擦亮双眼,谨防买到不合格产品。如果,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相关报道: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